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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的三大突破与理论意蕴
周凯
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列宁将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视为共产党领导革命运动的必要条件——“党只有在它自己是纪律性和组织性的体现者的时候,才能完成这些任务。” 换言之,共产党绝非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团体和社团组织,而是由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使命型政党,必须始终以最高的标准推进组织发展和政党建设。
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发展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以“打铁还需自身硬”“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政治决心和勇气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从党建理论发展的角度来看,全面从严治党成功实现了三大重要突破:从运动式整风回归到常态化治理;从政治纪律延伸到政治规矩;从“关键少数”拓展到“最大多数”。
其一,全面从严治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从运动式整风向常态化治理的重大突破。运动式整风虽然可以短时间内取得一定效果,但无法彻底根治党内的不良之风,反而助长“雨过地皮湿”、“活动一阵风”的敷衍之风,难以形成治党管党的长效机制。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实质是新形势下执政党制度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不仅是“五位一体”党建总布局的体系建构,更为重要的是使从严治党成为一种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政党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既不是一场“运动”,也不是“一阵风”,其创新之处在于主动探索在新形势下“党要管党”的体制机制,使从严治党内化于党建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每一个时刻。
其二,从成文的政治纪律延伸到不成文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反复强调的两个重要概念。政治纪律通常是指党内已经明文规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而政治规矩则是一些尚未成文或明确写入党的章程条例、却依然具有自我约束性的纪律要求。在长期实践中,党在治国理政与自身建设中形成了许多卓有成效、相沿成习的经验做法和纪律要求,如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不搞团团伙伙、讲原则不讲关系等。虽然这些未成文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没有成为白纸黑字的规定,却已深深内化于党的制度文化之中,亦是管党治党的宝贵资源。全面从严治党强调政治规矩,正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这些政治资源的继承和发扬。
其三,从“关键少数”拓展到 “最大多数”。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不仅体现在“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更加表现在其对党员群体的全覆盖和全动员——不仅包括在职的中高级领导干部,也涵盖了所有离退休的老干部、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涵盖了“关键少数”和“最大多数”。2016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表明从严治党由高层向基层的有序推进,由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的方式转换,由“关键少数”向“最大多数”的范畴延伸。这一转向旨在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基层组织是党的“神经末梢”,是党联系民众的桥梁与纽带。一旦出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作风不良等问题,直接损害党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层层下传,拓展延伸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普通党员,避免“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真正打通党建工作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因此,由“关键少数”拓展到全体党员的战略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战略举措,对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合法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民众对党的政治信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巩固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赢得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历史进程中得以确立,并通过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不断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发展需要而得以巩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充分展现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国共产党决不能满足于已取得的治理功绩,必须以全面从严治党来树立良好的政党形象,增强自身的软实力和感召力。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实践中,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和繁重艰巨的发展任务,党必须发挥重要的政治示范和坚强领导作用。正所谓“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唯有严于律己、从严治党,才能不断赢得民众的认可、拥护和跟随。
其次,全面从严治党有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政党是现代国家中重要的治理工具。政党治理功能的发挥直接取决于其政党能力。所谓政党能力,泛指政党对自身事务的管理能力及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领导及执行能力。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党的执政能力是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根本保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旨在加强党的思想一致性、行动统一性及组织内聚力,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执行力。各级党组织是落实党的各项政治决策、路线方针,以及完成各种工作任务的重要基础,亦是维系政治秩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关键环节,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托和关键抓手。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力求将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的向心力和执行力,从而全面提升党的政策执行效力和治国理政的执政能力。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有助于增强民众对党的政治信任。政治信任不仅是社会成员遵从政治主张和国家法规的必要条件,更是执政党获得政治认同和民意支持的重要基础,对维护政治体制稳定和政治系统平稳运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定态度解决新形势下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是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全面从严治党有助于修复和改善整个政治生态环境,提升党的政治形象和社会认同,增强民众对执政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民意基础。
总之,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成就的重要法宝。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只有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我们才能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作者为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讲师)
来源:新华网 2017年1月18日 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