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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宏秀,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牛津大学哲学系与互联网研究院访问学者。出版专著3本,译著3本,教材4本。在《哲学动态》《道德与文明》《自然辩证法研究》《解放日报》《光明日报》等发表了有关技术伦理系列文章,特别是关于数据伦理的研究成果被《学习强国》《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多篇,现为中国伦理学会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技术哲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技术哲学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中青年技术哲学论坛发起人与负责人等。
本文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76期第6版(2021年10月21日第6版)。
原文:《赋予技术以温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旨在“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然而,数字化转型中的被技术拒绝、数字鸿沟、数字异化、数字人格等显示了数字技术逻辑与人文逻辑之间的错位或曰不同步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上述问题常常被视为技术缺乏温度的表征,这一方面反映了人类对技术应内秉温度的期冀,另一方面则倒逼着我们从人文维度审视数字技术。正如对问题的分析是通向问题解决的必要环节一样,厘清数字化转型中技术温度的缺失恰恰可以有效地通向让技术有温度。因此,关于数字技术的人文审视是通向技术有温度的必由之路。
数字技术对人类的本体论、认识论与价值论的全范围重构使得这种审视需要从基于但又必须高于技术的视角展开。从技术的视角来看,牛津大学的卢恰诺·弗洛里迪教授(Luciano Floridi)等在关于“在线生活倡议:重新思考数字化转型中社会关注的概念重构”研究中指出:“数字化转型至少以四种方式动摇了已经建立的参考框架:模糊实在与虚在的区别;模糊人、机器和自然的区别;信息从匮乏逆转为过剩;从实体优于交互转换为交互优于实体。”上述四种方式呈现了数字技术与传统技术对人类社会影响的本质区别。进一步说,虽然技术与温度的关联并非只发生在数字化转型中,但在数字化转型中,至少上述四种方式为技术有温度或者技术缺乏温度提供了新的语境。因此,从基于技术的意义来看,必须分析在上述四种方式中,技术可能产生温度的着力点、发生场景与表征方式等。在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由数据挖掘技术所形成的数据自然界、数字技术闭环过程中所形成的数据人、数据与算法驱动所形成的信息茧房、人际交往的数字化等充斥着数字技术的逻辑,进而,让技术有温度的一种可能恰恰在于技术逻辑的展开之中,即在技术发展的全过程之中,将关于人的关怀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到数字技术的设计、应用以及评估之中,进而赋予技术以温度。
这种技术式的贯穿类似荷兰学者彼得·保罗·维贝克教授(Peter Paul Verbeek)所提出的将技术道德化一样,通过将道德观念植入到技术之中来完成道德的展现,但还需要以一种高于技术的视角来探寻这种方式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合理性的探寻主要指向让技术有温度的学理依据与实践需求。就学理依据而言,对技术工具论有效性与局限性的审度、对技术理性与人文价值二者关系的解析以及技术伦理学的新近发展等为技术有温度提供了学理上的合理性;就实践需求而言,如数字化转型中的数字技术冷漠现象、数字技术忧惧现象、数据焦虑现象等日常生活问题的出现有悖于我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初衷。因此,从实践需求的维度来看,需要让技术有温度地出场来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可行性的探寻主要指向让技术有温度的实现路径。这种探寻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技术研发人员与相关政策制定者对技术有温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的认知与应对,即强调关于技术伦理教育、企业以及行业技术伦理规范制定的理论研究与落实的探寻。二,在以技术化的方式赋予技术温度之外,通向技术有温度的其他可能性探寻。我国对数字、数据已经展开的系列研究、相关政策法规的颁布等正在从高于技术的视角积极有效地助推上述可行性。如:我国关于个人数据及隐私等的相关规定,一直在技术、伦理价值以及社会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这个寻找的过程既是技术发展与经济、政治发展等相互融合与冲突的过程,也是技术发展与价值逻辑之张力展示的过程。而技术温度的缺乏以及赋予技术以温度恰恰也在这个过程之中。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数据分级指引(征求意见稿)》等正在为技术有温度提供理论框架与实践智慧。
但还有一个更为本源的问题是技术有温度的着力点,即技术需要哪方面的温度,如何让技术从业人员获悉技术使用者对技术温度的期望以及对技术在何处缺乏温度等。关于此,应采取多学科联动开放的模式。如通过技术的人文想象等来探寻让技术有温度的着力点。